完美文学 > 以我余生去偿还 > 第二十三章 扑朔迷离

第二十三章 扑朔迷离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完美文学 www.wm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如果是呢?”傅斯年转过身,他的炽热的目光要“唐清婉”慌乱地低下头,“清清,如果是,你会怎样呢?”

    好一会儿,她抬起清丽的小脸,字字句句锥心刺骨,她说:“就算是,那些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既然我不记得,就证明,你和我之间的点点滴滴,都不是什么多好的回忆。傅先生,您现在不也过得很好吗?莺莺燕燕络绎不绝,我也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彼此各自安好,不行吗?”

    “不行。”

    他挑起她的下巴,准备碾压过去,可脑海转而一想到面前的这个女人并不是唐清婉。现在,假装的所有的行径,都让他觉得自己很恶心,他不想自己脏了自己。于是很快松开她,敛去情绪,“清清,你能把所有都忘了,重新掀一页,但我过不去。忘记后的一切,难道就不存在了吗?”

    “唐清婉”没再开口,更多的是恨自己不争气,对他的次次轻薄,竟毫无抵抗。

    彼时病房外,传来一阵规则的敲门声。

    “请进。”

    江宇泽收到“唐清婉”的讯号,推开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女人坐在病床上,而她的背后,正是傅斯年茕茕孑立的身影。

    背道而驰这个成语,放到此处去形容,实在恰到好处。

    “怎么来得这么快?”

    “唐清婉”问。

    “嗯,刚好我姐的孩子得了流感,在这家医院打针。”

    江宇泽抬眼看了傅斯年,继续说:“婉儿,咱儿子呢?”

    闻此声,傅斯年才转过身子,不同于对唐清婉的温柔与忧伤,他的声调阴冷,怼得理直气壮,“江宇泽,那是你儿子吗?”

    “清清是阿七的母亲,我和她也很快结婚,自然是孩子的父亲。”

    “且不说,我这个亲生父亲尚在人世。江宇泽您是嫌之前艳照门的事情,闹得不够大么?”

    江宇泽闻言,俊脸白了几分。

    “唐清婉”听得云里雾里,她扯着江宇泽的衣袖,甚至不会审时度势地问了句:“什么艳照门?难不成,你拍片潜规则女明星时,被媒体抓了?”

    刚刚那句,也不过是傅斯年气急败坏,没有经过思考的话。

    于是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阿七是我的儿子,你最好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

    “斯年。”江宇泽握住“唐清婉”的小手,“您放心,就算将来,您儿子愿意认我,我也不会同意,行吗?”

    而后,他笑着对“唐清婉”说:“婉儿,别乱猜。饿不饿?咱们去吃早饭吧。”

    “嗯。”

    就在两人合上房门的刹那,从腹腔涌出的阵阵酸楚呛到喉咙,傅斯年双手撑着窗台,尽可能不让自己倒下,他背着她,艰涩地问:“唐清婉,你走了,就不要回来了。”

    见“唐清婉”有些犹豫,江宇泽替她应答:“斯年,三年前我就说过,我们公平竞争,你不是拒绝了吗?既然如此,三年后,就不要再摆出这幅样子。”

    —咣啷—

    病房门被关上。

    傅斯年只觉全身的力气被一下子抽光,他再撑不住,倒在冰冷的地板上。

    送完傅子期的林牧,拎着保温桶,与江宇泽和唐清婉在走廊不期而遇。

    他的脸上有过几分错愕,考虑少爷还在病房,也未与他们两个人打声招呼,就推门而进。

    “少爷。您要不要紧?”

    那个商界叱咤风云的男人,居然躺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

    本就一脸病容,配上泪水,更是憔悴不堪。

    见到林牧,他一把勾住林牧的脖子,言语间断断续续地,“……她还是走了……”

    少爷嘴里的那个“她”,是少夫人吗?

    走廊里那位,与少夫人生得一样的面容,可是少爷不是跟顾小姐……

    这个男人,在即将三十岁前,除了心里那份不可铭灭的人儿,对任何事物都能够举起放下。

    林牧听傅家的老人讲过,先生似乎十一岁起,就认识了少夫人。

    整整十八年里,至少林牧陪在先生的这八年里,未曾见先生,除了太太以外,与什么女人纠缠不清。

    这傅斯年,简直在随意换妻的上流社会,呈一股清流。就连之前的那位顾小姐,只怕和少夫人八分像,留在身边,不过都为了存个念想。

    而之所以会与沈小姐的联姻,也是太太为了离婚,将先生差点送进监狱,要他万念俱灰而致。

    后来据说是什么,少爷与江公子闹翻了。

    他本就是个寡淡之人。

    偏偏,把身上的仅有柔情,全部给了少夫人。

    林牧不清楚,为何当年少夫人一定要选择离开。之前她与少爷的盛世婚礼流传的视频,说句难听的,她都是残花败柳了,少爷都不在意,凭什么不能好好过日子?

    那段时日,少爷的世界只有工作和小少爷,傅氏所有的事宜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这份看似没有什么能够打垮的强大,如今在少夫人面前,三言两语,溃不成军。

    “少爷,既然这么痛苦,您不考虑一下,同其他人在一起吗?”

    林牧抖着胆子问道。

    “阿牧。我的人生之中,绝大部分时光,都是与清清度过。我偶尔也会猜,究竟是我太执拗了这年份,还是我放不下的是自己的不甘不愿。你知道,什么最可悲吗?可悲的是,剖析到最后——清清无论怎么样,是对是错,在我面前都是好的呈现。这辈子,我大概是非她不可了,认栽地爱她的所有。哪怕,只是现在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同别人在一起,我竟可悲地觉得,是一种美好。”

    林牧搀扶着傅斯年重新站到窗前,顺着他的视线,是江宇泽的车缓缓往往医院外开去,最终浓缩成一点,剩下视觉后像。

    “阿牧,一个人忘记后,伤口是不是就不会疼了?”傅斯年苦笑道,不知道对谁,“若是这样,我情愿清清一辈子都记不起我。”

    林牧不会宽慰别人,有句掖藏在心里没有问出去,若是少夫人一直想不起你,那所有的疼痛,不都是少爷一个人承担吗?

    “少爷。”林牧把他扶到床边,打开保温盒的粥盛了一碗,“您胃不好,喝些粥吧。”

    白色稠腻的液体,顺着几滴残泪顺进食道,傅斯年喝过两口后,摆了摆手,“我没胃口,撤了吧。”

    夏季就是如此,雨后的清晨微凉,对于昨夜穿了个裙子就出来的唐清婉,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法拉利内徐徐升起暖风,这一细小的动作就让她觉得很温暖。

    江宇泽就是这样的人,总默默地付出,并不计任何回报。

    莫名地就想问,“阿泽,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啊?”

    江宇泽侧身看着副驾座的她,方向盘的左手指尖微微疼痛,他说得很深情,“只因你是你,没有缘由。”

    比起年少她瞳孔里闪着让他沉沦的那片星海,他的回答也逐渐成熟起来。

    “阿泽”华丽丽地被“小江”取代,全是岁月馈赠的洗礼,那样盛大,又那样渺小。

    “小江,你真酸。”

    江宇泽笑着摇了摇头。

    三年前,当他在医院,看到红色浸透了的唐清婉。

    她昏迷前,留得最后一句话是——“救阿年。”

    而年少,自以为他在她心中拥有的一席之地,如今看来,不过都是自己亲手铸造用来骗人骗己的虚幻世界。

    方才,傅斯年提及艳照门。他多害怕,婉儿会因此想起,他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错事。

    是过去他不够成熟,拿着爱作为借口,将那些残忍统统加注在她的身上。她过得明明不开心,却因为所谓的愧疚同他在一处。

    最好的爱,从来不是占有。

    可在他次次大度地放手成全,换回的又是什么呢?

    第一次,傅斯年和沈晨曦联姻,留下独自抑郁待产的唐清婉。

    第二次,产后虚弱的唐清婉,在暴雨之夜,遭遇车祸。

    这个世界,差一点,就没有了唐清婉。

    事不过三,不是吗?

    既然傅斯年无法给她幸福,也别怪他趁火打劫。

    江宇泽将车子停在了丁婆婆家的米粉店。

    他细心地替她解开副驾驶的安全带,而后推开车门,唐清婉跳下车,先去进了店。

    “阿嬷。来两份朝鲜面。一份不要泡菜,一份多放些泡菜。”

    江宇泽进来时,面刚刚端上,唐清婉将没有泡菜的那碗推给他,“呐,小江,看我多好心,知道你不吃泡菜,这一次,就没给你加。”

    这一幕,要米粉店的老板忽而想起,面前的女人大概还是少女时,经常和一位少年在这里吃面。

    少年看那个姑娘时,眉里眼里尽是宠溺,他把自己那碗的泡菜全夹到她碗里,一本正经地说:“清清,我不爱吃泡菜,你全都吃了吧。”

    之后,女孩称呼的是傅公子还是陆公子来着?丁婆婆上了岁数,很多事情记不清楚了。只是那个场景,至今,都让饱经风霜的她,觉得怦然心动。

    时隔多年,女孩成为女人,还愿意和他,来她这个老太婆这里吃面。她伸出布满皱纹的手,又递给唐清婉添了一盘泡菜,“女娃子,喜欢吃泡菜,老嬷嬷今天,就多送你份。”

    “谢谢阿嬷。”唐清婉大口大口地吞着面,呜噎道:“小江,你杵在那干什么呢?面待会都要坨了。”

    江宇泽收起那份纳闷,掰开一次性筷子,坐在唐清婉面前细嚼慢咽起来。

    清早来吃面的人并不多。

    丁婆婆也就坐在另一桌,同他俩唠起磕来,“女娃,你同瓜娃子成亲了没?”

    唐清婉脸微微一红,就听江宇泽回:“快了。阿嬷。”

    上了岁数的人都有些耳背,丁婆婆以为他们说结婚了,笑呵呵地说:“结了好啊——这么多年,是不是添了个胖小子咧?”

    “阿嬷!”唐清婉涨红着小脸,提高了音调,大声说:“我们还没结婚呢。”

    “没结婚啊,这么多年了,小两口怎么还没结婚?”丁婆婆从衣兜里取出老花眼镜戴上,然后凑到江宇泽面前,细看了会儿,往上推了推老花眼镜,“瓜娃子,你的模样变化忒大。老婆子我差一些认不出来了,你要对女娃好啊,晾着人,还不给婚书,是万万要不得的。”

    唐清婉的面喝得差不多了,她笑嘻嘻地牵起丁婆婆的手,“阿嬷呀。你怎么还跟我小时候一样,他会被你吓着的。”

    “对对对,瞧瞧老婆子我这个记性。”丁婆婆对唐清婉竖起大拇指,“女娃说得中,看俊俏的瓜娃,不能太靠近哩。”

    见江宇泽还剩很多面,唐清婉坐回去,拿起筷子敲了敲他的碗,“小江,你在发什么呆?以前吃饭就剩饭,都二十七的人了,怎么还这样?”

    川城里,处处皆是傅斯年同唐清婉的痕迹。

    三年前无论多么不甘不愿,似乎都忘记,爱情若非要排个先来后到,他傅斯年是唐清婉的初恋。

    三年后云烟成雨,唐清婉真的忘记的是和傅斯年的回忆吗?还是说,有意地将那些美好的一切,转移到全新的对象,自动回避了那些所有的不愉不快。

    被篡改的,怕不过只是,傅斯年这个人。

    “面刚刚有些烫,我这就吃完。”江宇泽心知肚明,瞧她还在看他,柔声问:“婉儿,怎么了?难道我吃到脸上去了?”

    “好奇怪啊。”唐清婉嘟着小嘴,纳闷了句:“你以前吃不掉的时候,知道我不够,都是给我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