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小城没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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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迹等人走到河边,安排几个孩子去钓鱼,自己便独自向上游走去。他这几天都会单独呆一会儿,孩子们也不怎么在意。
走到比平时更远些的地方,林迹看到四下没人后往草木丛里一钻,他便到了小城之中。
这就是他居住的小县城。地震中他看着小城陷落,现在整个小城却没有什么损伤。小城的样子和他平时看到的相差无几。除了没有活物。
小城被一种阴天般的蒙蒙白光笼罩着,这让小城到处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灯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样有光线。
这种白光之下,小城里的时间似乎是凝固的。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广场边的冰柜里,雪糕还是冻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旧新鲜,餐厅里刚出锅的饭菜还是温热的。
在这种时间凝固的规则之下,小城里的各种机器停止了运转,四周显得安安静静的。只有广场上的大钟会在林迹进来的时候开始行走。
林迹每天最多可以在这里待六个小时,六小时后就会被推出去。
林迹早已熟悉了这些,这次进来后,他直冲药店,从里面翻出双氧水棉签对着镜子给耳朵上的伤口消毒。耳朵红肿一块,一条伤口像小蜈蚣般骇人。药水上一沾上去,林迹痛得呲牙咧嘴。
咬着牙清洗完伤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药,林迹在走出药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恶的嘴脸,终于怒气勃发:“老子从小到大没被人打过,王八蛋敢这么对我?老子拿枪突突了你!”
因为进来的落点就是上次出去的地方,这个广场比较中心,林迹基本都选择落在这个广场上,这个广场上已经放了几把从周边警察局找来的手枪了。但林迹说突突就突突,他决定到城外靶场去拿大家伙。
说干就干,林迹走到广场边,发动一辆摩托车就风驰电掣向小区郊外驶去。
他去看岩壁的时候是白天,因此路上的汽车摩托车基本是没锁的。小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门也没锁,这大大方便了林迹的行动。
小城不大,成为林迹随身物品的范围只有方圆十公里,外围还有些农田菜地,那些庄稼还长得绿油油的。
一路上路过书店药店刀具店种子公司等不少地方,林迹忍不住会多看几眼,这些东西对于史前来说都是无比的财富,但要怎么把这些东西弄出去么?
不过几分钟时间,林迹就到了郊区山谷里的靶场门口。
靶场的大门也没有关,前面的大院里还停着两辆迷彩越野装甲车和一辆坦克。
林迹丢下头盔,直接冲向枪药库。
这里他已经来过了,对这里的位置也已经熟悉了。枪药库的门也是开着的。
林迹拿起一把突击步枪,学着电影里的动作,冷酷地对着门外的坦克扣下了扳机……没反应。笨拙研究半天,拆弹夹,装弹匣,开保险,再来。
熊爪去死!
砰!
“草——”
枪声之后是林迹歇斯底里的一声痛呼。枪的后坐力太大,姿势也不对,让他的肩膀如同被人敲了一棍子,人也差点摔倒了。
他之前来知道后坐力的问题,只试了试手枪,这回失心疯般的乱来终于让他吃了苦头了。
林迹丢开枪,颓然坐在地上。
胡闹到此结束,以后该怎么走还是该坐下来想想。
他在社会上摸爬打滚过,不算老油条却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牛犊子了。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这个社会就是由人际关系组成的。这个可能并不会因为现在是史前就变得不同。部落之间已经形成了交换男人的群婚习俗,这就表示这个社会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定范围的基本共识了。
将来的道路,他可以选择避世,收罗三五野人四处闯荡,利用小城里有的物资应该可以过得自由潇洒,可以尽情领略史前的各种风光。
他也可以从这个部落起家,发展壮大,真的做一回史前霸主。
如果是前一种打算,他可以找个地方先躲个三五年,等自己长大了再出来。
但这个世界,真的有什么地方可以让自己躲三五年吗?自己一个人躲避猛兽毒虫,还要防范这些可能在森林里像幽灵一般狩猎的人,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而且这么一趟,只是这样,甘心吗?
如果这样,那几个婴儿怎么办?她们的母亲虽然知道男孩子是赔钱货,可还是希望他们长大的。自己一走了之,那四个婴儿随时会被杀死祭祀吧?
后世关心自己的人见不到了。这个世界里还有关心自己的人,比如罗雀这个便宜母亲,那几个同龄的孩子,彩羽等,也放弃了?自己明明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让他们活得更好。
这个靶场各种枪械都有,其他周边设备也齐全。
林迹之前住的县城人口大约十万,加上周边乡镇人口大约五十万。根据后世的商业物流运作周期和物资储备惯例,整个县城现在可能有十万人半年使用的物资。
这些枪械可以拿出去征服,物资可以拿出去收买。加上种子书籍这些,找到合适的契机拿出这些东西,真的可以给他们创造难于想象的优渥生活吧?
走后一条路应该比自己乱跑瞎混有成就感多了吧?
当然,哪怕是走后一条路,哪怕找到了合理的办法将这些东西拿出去,将这些东西一股脑拿出去也是没有什么太大意义的。
以枪械来说,他这个身体还是太弱了。他之前过来用手枪打靶。打完三个弹夹,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环还没有子弹多。冲锋枪步枪什么的,他连后坐力都受不了。这种战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战士面前,其实形不成什么杀伤力。
就算他把枪法练出来了,子弹也还是个制约。真靠这个称霸天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计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就会把这些弹药耗尽。
所以枪械最好留着应急。
粮食这种物资一股脑弄出去估计也没什么意义。这样估计只能养活一群猪,对建立什么估计一点帮助没有。而书本之类的东西,没有一定基础的时候弄出去,那估计还不如劈柴来得好用呢。
而且现在他也没有想到能大规模弄出去东西的办法。
林迹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只借助小城的少量物资,改善部落的工具,培养部落的人员,先在部落打下个基础再说。
而这个过程里,他因为对部落的贡献越来越多,地位也应该会慢慢提升上来。这样部落的人大概就不会把他弄出去交换了。
这样或者等他成年的时候,部落的基础有了,将一些东西弄出去也就有意义了。身边的伙伴自然也能成为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时候再仗剑天涯还是称霸世界,可以再做决定。
至于熊爪,其实他代表着部落一部分人的意见,杀他等于激化和部落的冲突,留着无关大局,等自己在部落里的地位改变了,再慢慢炮制他吧。
想清楚这些,林迹站了起来,在想有什么食物可以从小城里搬出去能稳住大姬,但又不会被人怀疑的。(未完待续)
林迹等人走到河边,安排几个孩子去钓鱼,自己便独自向上游走去。他这几天都会单独呆一会儿,孩子们也不怎么在意。
走到比平时更远些的地方,林迹看到四下没人后往草木丛里一钻,他便到了小城之中。
这就是他居住的小县城。地震中他看着小城陷落,现在整个小城却没有什么损伤。小城的样子和他平时看到的相差无几。除了没有活物。
小城被一种阴天般的蒙蒙白光笼罩着,这让小城到处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灯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样有光线。
这种白光之下,小城里的时间似乎是凝固的。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广场边的冰柜里,雪糕还是冻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旧新鲜,餐厅里刚出锅的饭菜还是温热的。
在这种时间凝固的规则之下,小城里的各种机器停止了运转,四周显得安安静静的。只有广场上的大钟会在林迹进来的时候开始行走。
林迹每天最多可以在这里待六个小时,六小时后就会被推出去。
林迹早已熟悉了这些,这次进来后,他直冲药店,从里面翻出双氧水棉签对着镜子给耳朵上的伤口消毒。耳朵红肿一块,一条伤口像小蜈蚣般骇人。药水上一沾上去,林迹痛得呲牙咧嘴。
咬着牙清洗完伤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药,林迹在走出药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恶的嘴脸,终于怒气勃发:“老子从小到大没被人打过,王八蛋敢这么对我?老子拿枪突突了你!”
因为进来的落点就是上次出去的地方,这个广场比较中心,林迹基本都选择落在这个广场上,这个广场上已经放了几把从周边警察局找来的手枪了。但林迹说突突就突突,他决定到城外靶场去拿大家伙。
说干就干,林迹走到广场边,发动一辆摩托车就风驰电掣向小区郊外驶去。
他去看岩壁的时候是白天,因此路上的汽车摩托车基本是没锁的。小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门也没锁,这大大方便了林迹的行动。
小城不大,成为林迹随身物品的范围只有方圆十公里,外围还有些农田菜地,那些庄稼还长得绿油油的。
一路上路过书店药店刀具店种子公司等不少地方,林迹忍不住会多看几眼,这些东西对于史前来说都是无比的财富,但要怎么把这些东西弄出去么?
不过几分钟时间,林迹就到了郊区山谷里的靶场门口。
靶场的大门也没有关,前面的大院里还停着两辆迷彩越野装甲车和一辆坦克。
林迹丢下头盔,直接冲向枪药库。
这里他已经来过了,对这里的位置也已经熟悉了。枪药库的门也是开着的。
林迹拿起一把突击步枪,学着电影里的动作,冷酷地对着门外的坦克扣下了扳机……没反应。笨拙研究半天,拆弹夹,装弹匣,开保险,再来。
熊爪去死!
砰!
“草——”
枪声之后是林迹歇斯底里的一声痛呼。枪的后坐力太大,姿势也不对,让他的肩膀如同被人敲了一棍子,人也差点摔倒了。
他之前来知道后坐力的问题,只试了试手枪,这回失心疯般的乱来终于让他吃了苦头了。
林迹丢开枪,颓然坐在地上。
胡闹到此结束,以后该怎么走还是该坐下来想想。
他在社会上摸爬打滚过,不算老油条却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牛犊子了。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这个社会就是由人际关系组成的。这个可能并不会因为现在是史前就变得不同。部落之间已经形成了交换男人的群婚习俗,这就表示这个社会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定范围的基本共识了。
将来的道路,他可以选择避世,收罗三五野人四处闯荡,利用小城里有的物资应该可以过得自由潇洒,可以尽情领略史前的各种风光。
他也可以从这个部落起家,发展壮大,真的做一回史前霸主。
如果是前一种打算,他可以找个地方先躲个三五年,等自己长大了再出来。
但这个世界,真的有什么地方可以让自己躲三五年吗?自己一个人躲避猛兽毒虫,还要防范这些可能在森林里像幽灵一般狩猎的人,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而且这么一趟,只是这样,甘心吗?
如果这样,那几个婴儿怎么办?她们的母亲虽然知道男孩子是赔钱货,可还是希望他们长大的。自己一走了之,那四个婴儿随时会被杀死祭祀吧?
后世关心自己的人见不到了。这个世界里还有关心自己的人,比如罗雀这个便宜母亲,那几个同龄的孩子,彩羽等,也放弃了?自己明明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让他们活得更好。
这个靶场各种枪械都有,其他周边设备也齐全。
林迹之前住的县城人口大约十万,加上周边乡镇人口大约五十万。根据后世的商业物流运作周期和物资储备惯例,整个县城现在可能有十万人半年使用的物资。
这些枪械可以拿出去征服,物资可以拿出去收买。加上种子书籍这些,找到合适的契机拿出这些东西,真的可以给他们创造难于想象的优渥生活吧?
走后一条路应该比自己乱跑瞎混有成就感多了吧?
当然,哪怕是走后一条路,哪怕找到了合理的办法将这些东西拿出去,将这些东西一股脑拿出去也是没有什么太大意义的。
以枪械来说,他这个身体还是太弱了。他之前过来用手枪打靶。打完三个弹夹,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环还没有子弹多。冲锋枪步枪什么的,他连后坐力都受不了。这种战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战士面前,其实形不成什么杀伤力。
就算他把枪法练出来了,子弹也还是个制约。真靠这个称霸天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计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就会把这些弹药耗尽。
所以枪械最好留着应急。
粮食这种物资一股脑弄出去估计也没什么意义。这样估计只能养活一群猪,对建立什么估计一点帮助没有。而书本之类的东西,没有一定基础的时候弄出去,那估计还不如劈柴来得好用呢。
而且现在他也没有想到能大规模弄出去东西的办法。
林迹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只借助小城的少量物资,改善部落的工具,培养部落的人员,先在部落打下个基础再说。
而这个过程里,他因为对部落的贡献越来越多,地位也应该会慢慢提升上来。这样部落的人大概就不会把他弄出去交换了。
这样或者等他成年的时候,部落的基础有了,将一些东西弄出去也就有意义了。身边的伙伴自然也能成为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时候再仗剑天涯还是称霸世界,可以再做决定。
至于熊爪,其实他代表着部落一部分人的意见,杀他等于激化和部落的冲突,留着无关大局,等自己在部落里的地位改变了,再慢慢炮制他吧。
想清楚这些,林迹站了起来,在想有什么食物可以从小城里搬出去能稳住大姬,但又不会被人怀疑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