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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躲也躲不掉

作者:可是你不快乐_我也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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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诗被我这句话气得不轻,她肯定想不到,仅从他们俩刚才的只言片语,我就猜出来她的真是职业了。

    反正说都说了,我就不怕继续说下去:“每天早出晚归,还经常一身酒气,早就怀疑你是卖肉的了。真想不到,你居然比卖肉还恶劣,是卖孩子。”

    唐诗真的很漂亮,哪怕是生气的表情。尤其是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在这张瓜子脸上显得格外的有灵气。听我这么说她,她便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怒不可遏。

    她咬着牙,怒瞪着我:“你说我是什么?”

    我也盯着唐诗,耸耸肩说道:“你听都听清楚了,还需要我再重复一遍吗?说真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哪怕给人当个二奶、小三啥的,也比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给别人当代孕工具强吧?女人都是有母性的,怎么在你身上就一点也看不出来?”

    这下唐诗不淡定了,眼眶又一次红了,她直接指着我喝道:“刘芒,你给我闭嘴!”

    “我闭嘴?你刚才怎么不让我闭嘴?如果刚才我就闭嘴了的话,你现在恐怕已经被人家给强奸了吧?”我又故意气她说道:“也说不准,没准你刚才就想让我闭嘴呢?也许你就是想被那个戴老板上呢?给他生了孩子,一定会得到一笔十分可观的报酬吧?也许再送你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也说不定呢?”

    唐诗家就是三室一厅,不过房客只有我一个。之前我就不经意间想过,她年纪轻轻的,就有三室一厅的房子了?现在看来,恐怕不知道是哪个“孩他爸”送给她的吧?不是我脏心烂肺,而是唐诗的职业就摆在这里。

    唐诗被我的话气的直喘粗气,那圆鼓鼓的胸部也随一起一伏的,特别诱人。

    她终于忍不住,冲我吼道:“刘芒,我请你从我家搬出去!”

    其实不用唐诗下逐客令,我也是打算搬走的。因为我知道,那个戴老板临走之前说的那句,再见到我就打断我的腿,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就以戴老板对唐诗那猴急的态度,也就是今天他遇到急事了,否则今天晚上就把唐诗给办了。所以我要是再不离开,他就该连我一块给办了!

    不是我怂,我也想把这场英雄救美进行到底。要是能泡到唐诗这种大美女,断条腿又能怎么样?只是我觉得,唐诗可不值得我为她牺牲这么多。而且唐诗也压根不会把我当成她的救世主,因为这是她自愿的。所以,我已经决定要走了。

    我就冷笑了两声跟唐诗说道:“无所谓啊,反正我本来也不想搅合进这趟浑水了,搬出去就搬出去。但是今天这么晚了,我没地方住。你放心,我明早一早就走,绝对不让你看见我。”

    说完之后,我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有些玩世不恭的和唐诗对视了一会儿。而唐诗呢?好像受到了多大的屈辱一样,死死地盯着我,眼眶里还渗着泪水。

    本来我刚才对她说那些话,我觉得挺解恨的。现在一见唐诗这个凄楚的表情,我又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话说重了?

    我真是太贱了,又或者说这就是屌丝的本性?总在嘴上说一些恶狠狠的话,其实心肠比谁都软。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明早醒来,我就该远离这场闹剧了。就这样我还担心了一个晚上,翻来覆去的都睡不着觉,生怕戴老板会领人杀个回马枪。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原以为跟这个美女房东合租,还有机会发生点什么的,说起来,还真是有点遗憾。

    我拎着自己的行李箱,也没想跟唐诗再道个别,打算直接离开。没想到,刚一开门,唐诗就坐在客厅里呢。

    见到我以后,她就朝我走了过来,手上还拿着几张一百块钱。难道,这是我的房租?

    “这是你的五百块钱房租,还给你。”唐诗走到我面前后冷冷的说道。

    一个月的房租总共五百,唐诗居然全还给我了?我就说道:“虽然我不租你家的房子了,但是我好歹在你家也住了一个星期。我可不想占你便宜,给我三百就行了。”

    我从唐诗的手里拿出了三张一百,唐诗也没硬要把那两张给我,只是淡淡的说道:“戴志远在这个城市人脉很广,你自己小心吧。”

    我这才知道,原来那戴老板叫戴志远。

    “你这算是警告?”我也知道我这种态度对她说话有些狗咬吕洞宾了,但我就是想离开之前再调戏一下我这美女房东。

    唐诗只是冷笑了一声说道:“你就当作是友情提示好了。”说完,唐诗就转身离开,不再鸟我。

    由于早上刚起床,唐诗还穿着睡衣。这件睡衣的料子很薄,我盯着她销魂的背影看着,还能看见臀部上勾勒出了里面小内内的痕迹,别提多性感了。

    在离开她家的一刻,除了对以后见不着我这美女房东感到一丝遗憾以外,对她还有着一丝歉意。毕竟我之前对唐诗的态度都那么恶劣了,唐诗却还是主动把房租退还给了我,还提醒了我一下。也许,唐诗也是有自己善良的一面的,只是不习惯表露出来。

    回老家也有段时间了,工作的事情还一直没有落实。既然现在也被人家扫地出门了,还不如直接找一份管吃管住的工作。

    像我这种没学历,也没有别的工作经验的人,也就只能卖卖傻力气。

    我来到了一家夜总会门前,看见了门口的招工启事,是招男公关和保安的。还注明了相应的要求,男公关要求身高一米七八以上,还要相貌良好。

    看到这儿我就明白了,什么男公关?说白了就是鸭子,虽然赚的多,可是我可不想像唐诗一样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身体。除非我的顾客都是唐诗这种级别的女神......可是她这种级别的女人,需要来这种地方找男人吗?

    于是我进了夜总会,找到了人事部的经理,去应聘保安一职。一个月虽然才两千五百块钱的工资,但是工作清闲。而且管吃管住,运气好的话还能得到可观的小费。这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算得上是一份美差了。

    我来到了人事部,找到了这里的经理。保安这个职位,说句不好听的,只要是有胳膊有腿的,都能胜任。尤其是经理一看我是本市户口,就一口应下了。

    经理跟我简单讲了一下在这里当保安的规矩,主要是帮人跑跑腿,搬搬东西,倒个车啥的。至于场子里面要是有人闹事,也用不着我们保安出头,有专门看场子的人解决。

    接着,我就去换了保安服,腰间还装模作样的别了个保安棍,开始在夜总会里面巡逻。

    工作其实挺轻松的,室内和室外的保安是倒班的。比如我上半夜在室内巡逻,下半夜就得在室外帮忙停车看车。

    就这样,在这里轻轻松松的度过了三天。本以为我就这样子下去了,但是该来的麻烦,躲也躲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