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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白狐脸】

作者:你是穿越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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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看哈,前面就是凉州地界了,我们的三年游历也算结束了?”

    徐千秋看了一眼前方隐隐约约的恢宏城池,说道:“有屁就放!”

    “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你看能不能……”他指了指徐千秋腰间的那个袋子。

    “行吧,便宜你小子了!”

    徐千秋取下人种袋,念动口诀,从中取出两只烧鸡,一坛酒。

    “快吃吧,吃完还要赶路,这看着近,但是估计还得有一天的路程。”

    “谢谢哥,你是我亲哥!”

    客气几句话的间隙,等他回头,半只鸡已经被老黄吞进了腹中。

    “我干你大爷!”

    “老黄,你给我留点儿,看你这饿死鬼模样,好像三年没吃过肉似的。”

    也不敢耽搁,拿起一只叫花鸡,就开始撕咬起来。

    仆人模样的邋遢白发老头儿,呵呵一笑,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大黄牙,显得憨厚可笑。

    “笑你大爷,有鸡吃,看你都笑得眼睛合不拢了!”

    徐凤年骂骂咧咧几句,大口撕咬起手中叫花鸡,拿起酒壶,猛地灌了一口。

    笑道:“真他娘二大爷的舒畅!原来,这就是酒的滋味儿啊,真贼娘的香!”

    三千里归途,他差点没沦落到靠乞讨为生。

    终究是北凉王府二王爷,怎么也是不能放下最后的尊严。

    宁愿坑蒙拐骗,也绝不乞讨。

    这一路,下水摸鱼,上山逮到兔子,爬树掏鸟蛋,只要是带着脂肪的,有油味儿的,大小蚊子,只要是肉,别管有没有盐巴,对于两人来说,那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一顿饭了。

    入腹,顿时觉得皇宫的饭菜估计也不过如此了。

    两人回想起上次吃鸡的经历,经过村庄,打算偷鸡摸狗抓鸭,结果被人追了二十里地。

    只能吃到一地鸡毛。

    而找来农家主人的,正是他的情哥哥,徐千秋。

    如果不是在无数次危亡关头,自己这个大哥,都会现身救下他们,偶尔敌人太强,就是拼得浑身是伤,也不会丢下他们独自逃走,徐凤年都要怀疑,处处在游历路上给他使绊子的哥哥,并非亲生,而是是老爹捡来的。

    或者,他自己才是捡来的。

    偶尔,徐千秋还会拿着各种美食在他饥肠辘辘的时候,诱惑于他,挑衅于他。

    说,只要他愿意习武,美食美女都是他的。

    为了只苦三年,而不是苦三十年,徐凤年一直坚持过来了。

    所以,上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

    感觉那段记忆,是如此的模糊而遥远。

    从小到大,自己这个哥哥,无处不坑弟。

    而且,还什么东西都爱和他抢。

    抢不过就揍他。

    游历天下,哪个膏粱子弟不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

    看看大哥徐千秋,那才叫不枉此生走一遭。

    可是再瞧瞧自个儿,破烂麻衣,草鞋一双,跛脚老马一匹,还舍不得宰了吃肉。

    骑?

    这老马有脾气,只有大哥徐千秋骑,才会走。

    别人,就是北凉王徐晓上马,它也是懒得搭理的,哼哼哧哧就是原地踏步,不愿前进。

    但是,此刻有肉吃,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至于他总爱坑弟弟这件事,就先放到一边吧。

    反正……

    也打不过!

    三年前,徐凤年得知隋珠公主要招大哥徐千秋进攻做驸马,开心了三天三夜,通宵庆祝。

    再后来,大哥拒绝入宫,决定外出游历三年。

    徐凤年又庆祝了三天三夜。

    于是,皇宫传话来。

    徐千秋不愿进宫,招二王爷徐凤年做驸马也可以……

    两人年纪相仿,差不了多少。

    于是,为了自由,徐凤年也只能随大哥一起游历天下。

    于是,从小到大的坑弟之旅,就才开始。

    而且正式变成升级版!

    世人只知徐凤年贪财好色,纨绔无敌,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真的是一个纯纯正正的良民呐!

    可惜这么多年,一直没人相信他。

    甚至老爹也不愿听他解释。

    但凡有个人能够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听他慢慢把话说完。

    他愿意以自己大哥的节操起誓:

    他真的是一个本本分分良民,如有做过伤天害理,强抢良家妇女之事,天打五雷轰,人神共愤,干死大哥!

    什么叫大哥?

    好人让他做了,恶人也让他做了。

    做好人好事,就用自己的名号。

    作恶多端,比如调戏良家妇女,逛青楼,就用他这个专业背锅户,徐凤年的名字。

    北凉徐凤年之名,闻名天下。

    反之,北凉世子,徐千秋之名,却籍籍无名,鲜有人知。

    偶尔提起,也只有一句,哦,北凉世子嘛。

    要问问他的什么事迹,却发现,这个人好像就只有一个名字,整天啥事儿也不做。

    倒是他那个弟弟,徐凤年,堪称人间之耻!

    无恶不作!

    其名声狼藉程度,仿佛只要是个人,就应该勇敢地为人间除害。

    想着想着,徐凤年吧嗒吧嗒滴下两滴眼泪,仰头泪眼朦胧地看着徐千秋,道:

    “哥,咱别再坑弟了行不?

    徐凤年这个名字有什么好的,竟让你这么不愿放手。

    要我说,老爹就是个废材,当初就应该把咱俩名字换一下。”

    徐千秋摇摇扇子,神色极为平静,淡淡说道:

    “徐千秋,千秋……这个名字一看就是好人,要传颂千秋万古。

    再看看徐凤年三个字,这怎么听,就该是纨绔子弟。”

    徐凤年:“哥,若论不要脸,天下当以你为尊!

    你说你,长得人模狗样,却偏偏啥都抢我的,就连名字都抢。

    我真替爹担忧,你以后接掌北凉大军,会不会带出一群土匪来。”

    “咳咳咳咳……不至于,你哥是那种人吗?说我无耻,你老在那个白狐脸面前诽谤我是女人,如今,他(她)也对这件事深信不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哈哈哈哈……”

    提起这件事,是徐凤年最得意之事。

    那白狐脸,白得不像人间之物,让人辩不出男女。

    恰不巧,他大哥徐千秋也是。

    所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就若尤其事地偷偷告诉了白狐脸一个滔天秘密,能够震动天下的秘密。

    那就是:

    北凉世子,徐千秋,实则是一个女人。

    所以,天下只知徐凤年,而不知徐千秋。

    最重要的是,那白狐脸竟然真的相信了!

    至于徐凤年大胆问起,白狐脸是男是女之时,差点被刀气封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