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狂狼(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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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狂狼(03)
对经济水平一般的家庭来说,给逝去的亲人买墓地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最近十多年,冬邺市的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丧葬业也没有落后。人们活着的时候为了一个暂时的栖身之地拼命奋斗,若是死亡突然降临,却不一定能立即入土为安。
“西月”殡仪馆不是冬邺市最好的殡仪馆,却是人流量最多的一个,因为市里没有哪家殡仪馆的骨灰保存业务比它开展得好。
通常情况下,殡仪馆会为客人提供骨灰收费保存服务。那些没有来得及给逝去亲人买墓地的人,或者暂时没有那么多钱买墓地的人,会将骨灰存放在殡仪馆。
随着政策、经济形势的改变,各行各业都有可能陷入寒冬,只有殡仪馆不会。城市里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死去,只要有人,殡仪馆的生意就会长盛不衰。
市里的其他殡仪馆因为地理条件不太好,存放骨灰的“福寿堂”建不了太大,因此制定了规矩,要求客人顶多在半年内取走骨灰,如果迟迟不取走,殡仪馆会将骨灰处理掉。
“西月”殡仪馆就不一样了,它位置虽然偏僻,但恰好靠着一座山,只需将山开发出一小片,就足够存放数不清的骨灰盒,所以它给客人规定的骨灰保存时限更长,存个一两年都没有问题。
很多实在是买不起墓地的人,就将亲人的遗体送到“西月”殡仪馆来烧,骨灰能多放一天就多放一天,放个两年,总能存够最次墓地的钱。
不过也有不少人最后放弃取走亲人的骨灰,好像两年过去,思念也就淡了,不愿意为了一堆没有意义的灰,花掉自己流血流汗攒下来的钱。
这些被遗忘的骨灰最后去了哪里,将它们遗忘的亲人是不愿意追问的。
今天是孟珊第二次来到“西月”殡仪馆,这里比以前更拥挤了,办理手续、领骨灰盒的大厅人满为患,人声鼎沸,若是有人误入,不知道这里是殡仪馆,一定会认为这里是三甲医院。孟珊2点多就坐着运遗体的车来排队,等了半个来小时,终于领到了最便宜的骨灰盒。
五年前,也是这个时间点,她和他的父亲给病逝的母亲买了最便宜的骨灰盒,现在,她父亲的遗体正被扔在处理间里,做火化前的准备。
她低下头,看了看那个朴素的骨灰盒,自嘲道:“我对你们够好吧,你俩死了,还能睡‘情侣盒’。”
从办手续的大厅到火化堂,有一段不短的距离,那些有钱的人家一路走一路抛洒白色的纸钱,人走在这条路上,不可避免被沾上纸钱。
都是送葬者,没人计较这些,但孟珊却突然感到害怕。
她将一张纸钱从头发上扯下来,用力捏成一团,摔在地上。
此时仍是凌晨,离天亮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冬天寒风阵阵,而这里又邻着山,从山里刮出来的风,总是阴沉沉的,像是带着鬼和尸体的阴气。
孟珊想到了自己的母亲,继而想到了那不知被撒在哪里的骨灰。
当初办理骨灰存放手续时,孟珊交了半年的钱,以为半年后能给母亲买个墓地。但那半年她任劳任怨地工作,存下来的钱却被父亲偷偷拿去喝酒打牌,全给输光了。
她哭着咒骂父亲,父亲一声不吭,低头认错。可认错有什么用?输掉的钱不会自己回来。
没办法,她只能办了骨灰续存。
但直到必须将骨灰取走时,不管是她还是父亲,都不愿意再为母亲花那一笔钱。
活人生活得都那么艰辛了,为什么还要为一堆没有生命的灰着想?
人死了便是死了,骨灰抛在哪里不都一样?
买墓地的钱,够家里过挺长一段时间的好日子了。
五年过去,孟珊偶尔会想到母亲的骨灰,虽有内疚,但这种内疚太浅淡,斗一把地主就能忘得一干二净。
不过现在,孟珊感到害怕了。
眼前无边无际的纸钱,直通火化堂的长路,席卷而来的阴风,都让她觉得是母亲在怨她不孝。
可孝顺的前提是有钱。
她穷。
坐在火化堂的休息室里,孟珊再次对穷感到切肤之痛。
她已经领到号码了,再等两个号,就会轮到她的父亲进焚炉。但就在刚才,有人为了所谓的“吉时”而插队,她必须再多等一个号。
人们总说“只有死亡是平等的”,而到了殡仪馆,才会发现连死亡都不平等。
有钱人能够通过多交钱,而随意插队,这和寻常生活中的插队不同,后者将面临所有人的鄙夷,前者却是体面的。
孟珊听见同在休息室的人说:“那家人多给了三万块钱呢,真有钱。”
孟珊抱着空荡荡的骨灰盒,疲惫地闭上眼。
那窝囊了一辈子的老男人终于死了,死在家里,让街道派出所开了证明,才能够火化。
早些年老居民区里成天都在办丧事,老一辈人在意这个,哪家哪户死了人,能唱三天三夜的歌,她自己就因为长得漂亮,声音也还行,十来岁就被拉进一个丧礼团体,唱了十多年的丧歌,后来城市改丨革,不准搞这些吵闹、扰民的活动,丧礼团队解散,她别的什么都不会,被断了收入来源,生活一时陷入困窘
父亲过世,她连灵堂都没搭,反正这老男人从不讨喜,没人会来送礼金。遗体就在家里摆了两天,今天凌晨2点一过,就被运到了殡仪馆。
休息室里不时响起哭声,孟珊脑中乱得很,想赶紧把人烧了离开,可一等再等,天都亮了却还是没等到自己的轮次。
插队的有钱人太多了。
他们不仅会插队,还会在送遗体进焚炉之前,花上万块钱买纸礼花,让遗体在震耳欲聋的礼花声中缓缓滑入焚炉。
早晨九点,孟珊才听到自己的号。
她抹了把脸,面无表情地站在焚炉的大门前。
父亲的遗体已经被放在传动带上,此时的仪式是“最后的告别”。
孟珊看了看那张苍老的面容,只觉得厌烦,连鞠躬都鞠得很敷衍。
等在一旁的火化师大概也觉得奇怪。进行“最后的告别”仪式的,通常是一大群人,边哭边呼唤,有些情绪太激动的还要被拉到一边,以免眼泪洒落在遗体上。
在冬邺市的习俗里,如果遗体沾了眼泪,那魂魄就会久久徘徊不去。
而孟珊只有一个人,且一滴眼泪也没有留下。
火化师问,是否要购买纸礼花。
孟珊早就不耐烦了,语气不善道:“几万块钱的东西,你看我像买得起吗?做生意也得有眼光啊,我”
说到一半,孟珊忽然停下。
因为这个火化师与她想象中的火化师差距很大,竟然是个年轻、挺拔、帅气的男人。
“我”孟珊别开视线,尴尬道:“赶紧烧了吧。”
“纸礼花也有便宜的。”火化师说:“最普通的十二发一共90元。很多人都会买,这是最后一程了,你不希望你的父亲走得热闹一些吗?”
90元不贵,孟珊出得起,但她猛然感到一阵愤怒,对火化师吼道:“很多人都会买,所以我就要买吗?你们真是太会发死人财了!”
火化师眉心皱了下,孟珊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低头道:“抱歉,我不需要。”
火化师点点头,“那就请你回休息间等待,火化完成之后,门会自动打开。”
孟珊失神地回到休息间,旁观着别人的悲痛与思念,觉得自己就像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
一小时之后,孟珊拿到了被装得满满当当的骨灰盒——是刚才那个火化师交给她的。
她低了低头,小声说:“谢谢。”
火化师只“嗯”了一声,便转身招呼助手将另一具遗体放上传送带。
新一轮哭嚎开始了。
孟珊赶紧离开,之后办理骨灰寄存又花了一个多小时,能够离开“西月”殡仪馆时,已经是中午。
她看了看手上的单据,上面写着半年内取骨灰盒。她将单据捏成一团,就像天亮之前捏纸钱一样。
取骨灰盒?
取来下葬吗?
不可能了。
她苦笑着摇头,走到一个垃圾桶边,将单据扔了进去。
“老头子,再见了。”她轻声说:“不是我不孝,是我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你买墓地。我过的是什么生活,你最清楚。不要像我妈一样怨我,你们好好作伴吧,下辈子投个好胎,自己过得不错再考虑生孩子。不然就算生下来,也养不好——就像我这样。我过不好,就买不起墓地,你们连入土为安都做不到。这不是恶性循环吗?我走了,别来找我。”
殡仪馆外停着长长一排车,有上百万的豪车,也有几万块的代步车,孟珊是坐运遗体的车来的,人家只管送来不管送回,她只能自己搭公交车回去。
好在她的住处离这里不远,公交车四站就到了。
光丹路是一个老街道,路上摆着很多花圈。因为离殡仪馆近,很多住在光丹路的人都做着丧葬买卖,有的发了财,在市中心的好地段买了几百万的房子,平时却仍旧住在这里,扎花圈、压纸钱。
孟珊以前就觉得这条街道像阴街,春秋季节还好一些,一到了秋冬,街口白灯笼一放,瞧着跟阴间也没有什么差别。
她家就在最里面的一个单元里。
“小孟回来啦?”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探出半个身子,“事情办好了?”
孟珊敷衍地笑了下,“好了,谢谢您。”
“都是邻居,谢什么。”妇人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那个什么”
不等妇人说完,孟珊已经拿出手机,“一共1130块钱,我这就转给您。”
妇人笑出满脸褶子,“好好,你转。”
孟家这回的丧事,虽然没有搭灵堂,但有些花销还是免不了,孟珊嫌烦,交给了邻居的“丧事一条龙”去办,1130块,已经是最低的价格。
付完这笔钱,孟珊才真正感到,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和父母再也没有关系。
她在路上站了会儿,感到饥饿,一想才发现,自己已经有十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了。
路边有小餐馆,自家住房改建的那种,肉和蔬菜是最次的,油全是地沟油,一份盒饭、炒面十块钱左右,目标顾客是在附近做工的人。这些人不讲究,对吃的就两个标准,一要油多,二要便宜。
孟珊父亲就经常买这种盒饭,孟珊觉得恶心,每次看到他吃,就忍不住和他吵架。现在人已经没了,孟珊一闻到小餐馆传出来的熟悉气味,胃里就直犯恶心。
还是去菜市场买菜回来自己做一顿吧。
孟珊如此想着,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其实这条街里就有小规模的蔬菜水果铺,但孟珊总是去一公里外的菜市场买菜,因为她觉得,这条街上连蔬菜都沾染了阴气,人吃多了沾着阴气的蔬菜,说不定会患上怪病。
此时是午后,但接连降了好几天温,天色灰败,像极了死人的脸。
孟珊快步朝菜市场走去,那里是这一片最有人气的地方。
红尘与江湖是真的火,就连菜市场都播放着剧中的主题曲。孟珊还没有看,请丧假之前听见女同事们聊过里面的角色,知道现在有个叫“湖影”的男明星特别火。
买了足够一人吃的菜和肉,孟珊想,反正丧假还有几天,没别的去处,不如在家里追剧。
父亲火化的第一晚,孟珊追剧追到半夜,起身上厕所时,突然感到心慌。
那种感觉令人毛骨悚然,就像有一双眼睛,在某个她看不到的地方阴森森地看着她。
她连忙转身,恐惧地环视着四周。
房子很旧,是过去她父母结婚时的婚房,墙壁多年没有粉刷过,泛黄泛黑,那些印子白天看上去只觉得脏,到了夜晚,就像墙后藏着什么东西,它们离墙越来越近,好似马上就要从墙里冲出来!
孟珊打了个寒战,再次走到门边,查看门锁有没有锁上——回家之后,这个动作她已经重复了不下三次。
经过客厅时,她心脏毫无征兆地一紧。
正站着的地方,一天之前还摆放着她父亲的遗体。
房间里很安静,但这种安静像是具备了形体,像一个不断迫近的鬼怪。她望向被风不断吹开的窗帘,在窗帘被掀到最大程度时,看到了一张撕裂的笑脸。
“啊!”她惊叫一声,腿一软,摔倒在地上。
风停下,窗帘坠了下去。
她在冷汗中剧烈发抖,不知过了多久才颤巍巍地站起来,缓慢地朝窗户走去。
这里是六楼,外面不可能有人。
颤抖的手指牵住窗帘,“唰”一声拉开,眼前只有静默的黑夜,以及对面那栋没有灯光的楼。
孟珊激烈跳动的心脏终于缓下一股劲,她坐在床边,想继续追剧,但恐惧如影随形,再吸引人的剧情也不再能吸引她。
做丧事生意的人,不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起来也不分白天黑夜,哪家死了人,哪里就有他们。
冬天,是一年四季里丧事生意最好的时候。
换季容易生病,现在大城市里虽然早就没了“冻死”这种说法,但事实上,很多老人都是因为寒冷引起的系列毛病,而在冬天去世。
以至于民间有种说法,叫老人熬过了冬天,就等于多活了一岁。
王红英一边开车一边打哈欠,就这一个晚上,她已经往“西月”殡仪馆送了八趟了。这活儿本来该她儿子干,前阵子邻居孟家死了人,也是她儿子运的遗体,孟家的丫头最后给了她一千多块钱,若不是在一个地儿住了这么多年,她才懒得接这统共才一千多块的生意。
钱难赚,屎难吃,王红英心里骂骂咧咧,但还是得去下一家拉遗体。
她儿子前天去医院做了个盲肠手术,往后这一个多月,都得她这个当妈的大半夜运遗体。
和死人打了半辈子交道,王红英一点儿不怕遗体。她这车就是为运遗体而改装的,后面空着,专门装遗体。
现在后面就摆着一具遗体,又是个老人——今天运的全是老人。
本来副驾上应该坐着老人的儿子,方便喊魂。
但这家的儿孙都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觉得坐了运遗体的车不吉利,让她独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他们开自己的车走。
王红英瞧不起这些人,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吓得猛踩一脚刹车。
待车停下,她慌张往后看,后面明明除了一具遗体,什么都没有。
但刚才在后视镜里,她看到了一个坐着的陌生人。
“又眼花了”王红英用力搓着脸,灌了口热茶。
做他们这种生意的,在后视镜里见到后面有人是常事,并非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长期疲劳加上警惕而产生的幻觉。
王红英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将车再次发动起来之前,她看了看记事本,送完这一趟,还有三家要去接。但她被吓了这一回,知道自己若是再开下去,恐怕得出事,只得打电话让做同样生意的人来接活。打算把这一单跑完,就回家睡觉去。
天蒙蒙亮,王红英开着空荡荡的车从殡仪馆离开。从殡仪馆到四站外的光丹路,其实有一条小路,只有住在附近的人才知道。
王红英一个转向,驶入小路里,脑子越来越沉,忽见一条野狗从旁边窜出,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因为疲惫,王红英的反应已经非常迟钝,这下更是准备不及,打着方向盘向斜前方的垃圾桶撞去。
“轰——”
乱放着的垃圾桶全被撞倒,潲水洒得到处都是。
背街里的垃圾桶脏得要命,王红英看着挡风玻璃上的垃圾,直接傻眼了。而更让她惊讶的是,最远的一个垃圾桶里,好像有一个人!
垃圾桶里怎么会有人?
垃圾桶横倒,那人的两条腿露在外面,似乎正在挣扎着往外爬。
王红英一下子想到,可能是个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流浪汉,刚才跑过去的那条狗,嘴里不就叼着食物吗?
“我不会是撞死人了吧?”王红英又急又怕,见周围没人,想把车子开走再说,但又一想,现场乱成这幅模样,警察肯定有办法发现撞人的是她的车,到时候她就成了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真倒霉!”王红英坐在车里想了半天,见那双腿一动不动,心中更加害怕,最后心一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你,你没事吧?”王红英蹲在垃圾桶边,扯了扯对方的小腿。
垃圾桶里的人全无反应。
“完了,真死了!”王红英六神无主,哭了半天,拿起手机报警。
“喂,警察?我我撞死了一个人但我不是故意的,你你们来看看?”
刑侦局,重案组。
“北城分局刚接了一个案子,有人在风水巷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易飞将一个平板放在明恕面前,“你看看。”
垃圾桶里出现尸体,这种常见的案子几乎都是由分局自己解决,但现在是年底。每年年底时,警察们的压力就大,现在的要求是分局所有命案都必须汇总到刑侦局,重案组有权力和义务参与侦查。
“女尸?”明恕点开图片。
“现场已经侦查过了,报警者是个做丧事生意的中年人,她自称当时有狗冲出来,导致她撞向垃圾桶,发现垃圾桶里有人时,她还以为是自己撞死了人。”易飞说:“目前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法医初步检查,发现她的后脑有被钝器捶打的骨折伤,这很可能就是死亡原因。报警者当时看到的那条狗,嘴里叼着的并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尸体上的肉。流浪狗啃食尸体,在尸体上造成了很多影响判断的伤。”
明恕快速浏览图片。
分局传来的图片非常详尽,尸体下穿深蓝色的牛仔裤,鞋已经掉了,上穿鹅黄色薄毛衣,上面血迹斑斑。
因为没有衣物的遮挡,尸体的足部、双手、脖子、面部被严重啃咬,完全无法通过面容来识别身份。
明恕将面部的细节照放到最大,“确定这些全是被野狗啃出来的吗?”
易飞摇头,“分局还没有做完尸检,你觉得可能是人为造成?”
明恕站起来,“尸体我都还没看到,无法做出判断。走,去现场看看再说。”
第一百一十九章?? 狂狼(03)
对经济水平一般的家庭来说,给逝去的亲人买墓地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最近十多年,冬邺市的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丧葬业也没有落后。人们活着的时候为了一个暂时的栖身之地拼命奋斗,若是死亡突然降临,却不一定能立即入土为安。
“西月”殡仪馆不是冬邺市最好的殡仪馆,却是人流量最多的一个,因为市里没有哪家殡仪馆的骨灰保存业务比它开展得好。
通常情况下,殡仪馆会为客人提供骨灰收费保存服务。那些没有来得及给逝去亲人买墓地的人,或者暂时没有那么多钱买墓地的人,会将骨灰存放在殡仪馆。
随着政策、经济形势的改变,各行各业都有可能陷入寒冬,只有殡仪馆不会。城市里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死去,只要有人,殡仪馆的生意就会长盛不衰。
市里的其他殡仪馆因为地理条件不太好,存放骨灰的“福寿堂”建不了太大,因此制定了规矩,要求客人顶多在半年内取走骨灰,如果迟迟不取走,殡仪馆会将骨灰处理掉。
“西月”殡仪馆就不一样了,它位置虽然偏僻,但恰好靠着一座山,只需将山开发出一小片,就足够存放数不清的骨灰盒,所以它给客人规定的骨灰保存时限更长,存个一两年都没有问题。
很多实在是买不起墓地的人,就将亲人的遗体送到“西月”殡仪馆来烧,骨灰能多放一天就多放一天,放个两年,总能存够最次墓地的钱。
不过也有不少人最后放弃取走亲人的骨灰,好像两年过去,思念也就淡了,不愿意为了一堆没有意义的灰,花掉自己流血流汗攒下来的钱。
这些被遗忘的骨灰最后去了哪里,将它们遗忘的亲人是不愿意追问的。
今天是孟珊第二次来到“西月”殡仪馆,这里比以前更拥挤了,办理手续、领骨灰盒的大厅人满为患,人声鼎沸,若是有人误入,不知道这里是殡仪馆,一定会认为这里是三甲医院。孟珊2点多就坐着运遗体的车来排队,等了半个来小时,终于领到了最便宜的骨灰盒。
五年前,也是这个时间点,她和他的父亲给病逝的母亲买了最便宜的骨灰盒,现在,她父亲的遗体正被扔在处理间里,做火化前的准备。
她低下头,看了看那个朴素的骨灰盒,自嘲道:“我对你们够好吧,你俩死了,还能睡‘情侣盒’。”
从办手续的大厅到火化堂,有一段不短的距离,那些有钱的人家一路走一路抛洒白色的纸钱,人走在这条路上,不可避免被沾上纸钱。
都是送葬者,没人计较这些,但孟珊却突然感到害怕。
她将一张纸钱从头发上扯下来,用力捏成一团,摔在地上。
此时仍是凌晨,离天亮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冬天寒风阵阵,而这里又邻着山,从山里刮出来的风,总是阴沉沉的,像是带着鬼和尸体的阴气。
孟珊想到了自己的母亲,继而想到了那不知被撒在哪里的骨灰。
当初办理骨灰存放手续时,孟珊交了半年的钱,以为半年后能给母亲买个墓地。但那半年她任劳任怨地工作,存下来的钱却被父亲偷偷拿去喝酒打牌,全给输光了。
她哭着咒骂父亲,父亲一声不吭,低头认错。可认错有什么用?输掉的钱不会自己回来。
没办法,她只能办了骨灰续存。
但直到必须将骨灰取走时,不管是她还是父亲,都不愿意再为母亲花那一笔钱。
活人生活得都那么艰辛了,为什么还要为一堆没有生命的灰着想?
人死了便是死了,骨灰抛在哪里不都一样?
买墓地的钱,够家里过挺长一段时间的好日子了。
五年过去,孟珊偶尔会想到母亲的骨灰,虽有内疚,但这种内疚太浅淡,斗一把地主就能忘得一干二净。
不过现在,孟珊感到害怕了。
眼前无边无际的纸钱,直通火化堂的长路,席卷而来的阴风,都让她觉得是母亲在怨她不孝。
可孝顺的前提是有钱。
她穷。
坐在火化堂的休息室里,孟珊再次对穷感到切肤之痛。
她已经领到号码了,再等两个号,就会轮到她的父亲进焚炉。但就在刚才,有人为了所谓的“吉时”而插队,她必须再多等一个号。
人们总说“只有死亡是平等的”,而到了殡仪馆,才会发现连死亡都不平等。
有钱人能够通过多交钱,而随意插队,这和寻常生活中的插队不同,后者将面临所有人的鄙夷,前者却是体面的。
孟珊听见同在休息室的人说:“那家人多给了三万块钱呢,真有钱。”
孟珊抱着空荡荡的骨灰盒,疲惫地闭上眼。
那窝囊了一辈子的老男人终于死了,死在家里,让街道派出所开了证明,才能够火化。
早些年老居民区里成天都在办丧事,老一辈人在意这个,哪家哪户死了人,能唱三天三夜的歌,她自己就因为长得漂亮,声音也还行,十来岁就被拉进一个丧礼团体,唱了十多年的丧歌,后来城市改丨革,不准搞这些吵闹、扰民的活动,丧礼团队解散,她别的什么都不会,被断了收入来源,生活一时陷入困窘
父亲过世,她连灵堂都没搭,反正这老男人从不讨喜,没人会来送礼金。遗体就在家里摆了两天,今天凌晨2点一过,就被运到了殡仪馆。
休息室里不时响起哭声,孟珊脑中乱得很,想赶紧把人烧了离开,可一等再等,天都亮了却还是没等到自己的轮次。
插队的有钱人太多了。
他们不仅会插队,还会在送遗体进焚炉之前,花上万块钱买纸礼花,让遗体在震耳欲聋的礼花声中缓缓滑入焚炉。
早晨九点,孟珊才听到自己的号。
她抹了把脸,面无表情地站在焚炉的大门前。
父亲的遗体已经被放在传动带上,此时的仪式是“最后的告别”。
孟珊看了看那张苍老的面容,只觉得厌烦,连鞠躬都鞠得很敷衍。
等在一旁的火化师大概也觉得奇怪。进行“最后的告别”仪式的,通常是一大群人,边哭边呼唤,有些情绪太激动的还要被拉到一边,以免眼泪洒落在遗体上。
在冬邺市的习俗里,如果遗体沾了眼泪,那魂魄就会久久徘徊不去。
而孟珊只有一个人,且一滴眼泪也没有留下。
火化师问,是否要购买纸礼花。
孟珊早就不耐烦了,语气不善道:“几万块钱的东西,你看我像买得起吗?做生意也得有眼光啊,我”
说到一半,孟珊忽然停下。
因为这个火化师与她想象中的火化师差距很大,竟然是个年轻、挺拔、帅气的男人。
“我”孟珊别开视线,尴尬道:“赶紧烧了吧。”
“纸礼花也有便宜的。”火化师说:“最普通的十二发一共90元。很多人都会买,这是最后一程了,你不希望你的父亲走得热闹一些吗?”
90元不贵,孟珊出得起,但她猛然感到一阵愤怒,对火化师吼道:“很多人都会买,所以我就要买吗?你们真是太会发死人财了!”
火化师眉心皱了下,孟珊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低头道:“抱歉,我不需要。”
火化师点点头,“那就请你回休息间等待,火化完成之后,门会自动打开。”
孟珊失神地回到休息间,旁观着别人的悲痛与思念,觉得自己就像个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
一小时之后,孟珊拿到了被装得满满当当的骨灰盒——是刚才那个火化师交给她的。
她低了低头,小声说:“谢谢。”
火化师只“嗯”了一声,便转身招呼助手将另一具遗体放上传送带。
新一轮哭嚎开始了。
孟珊赶紧离开,之后办理骨灰寄存又花了一个多小时,能够离开“西月”殡仪馆时,已经是中午。
她看了看手上的单据,上面写着半年内取骨灰盒。她将单据捏成一团,就像天亮之前捏纸钱一样。
取骨灰盒?
取来下葬吗?
不可能了。
她苦笑着摇头,走到一个垃圾桶边,将单据扔了进去。
“老头子,再见了。”她轻声说:“不是我不孝,是我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你买墓地。我过的是什么生活,你最清楚。不要像我妈一样怨我,你们好好作伴吧,下辈子投个好胎,自己过得不错再考虑生孩子。不然就算生下来,也养不好——就像我这样。我过不好,就买不起墓地,你们连入土为安都做不到。这不是恶性循环吗?我走了,别来找我。”
殡仪馆外停着长长一排车,有上百万的豪车,也有几万块的代步车,孟珊是坐运遗体的车来的,人家只管送来不管送回,她只能自己搭公交车回去。
好在她的住处离这里不远,公交车四站就到了。
光丹路是一个老街道,路上摆着很多花圈。因为离殡仪馆近,很多住在光丹路的人都做着丧葬买卖,有的发了财,在市中心的好地段买了几百万的房子,平时却仍旧住在这里,扎花圈、压纸钱。
孟珊以前就觉得这条街道像阴街,春秋季节还好一些,一到了秋冬,街口白灯笼一放,瞧着跟阴间也没有什么差别。
她家就在最里面的一个单元里。
“小孟回来啦?”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探出半个身子,“事情办好了?”
孟珊敷衍地笑了下,“好了,谢谢您。”
“都是邻居,谢什么。”妇人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那个什么”
不等妇人说完,孟珊已经拿出手机,“一共1130块钱,我这就转给您。”
妇人笑出满脸褶子,“好好,你转。”
孟家这回的丧事,虽然没有搭灵堂,但有些花销还是免不了,孟珊嫌烦,交给了邻居的“丧事一条龙”去办,1130块,已经是最低的价格。
付完这笔钱,孟珊才真正感到,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和父母再也没有关系。
她在路上站了会儿,感到饥饿,一想才发现,自己已经有十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了。
路边有小餐馆,自家住房改建的那种,肉和蔬菜是最次的,油全是地沟油,一份盒饭、炒面十块钱左右,目标顾客是在附近做工的人。这些人不讲究,对吃的就两个标准,一要油多,二要便宜。
孟珊父亲就经常买这种盒饭,孟珊觉得恶心,每次看到他吃,就忍不住和他吵架。现在人已经没了,孟珊一闻到小餐馆传出来的熟悉气味,胃里就直犯恶心。
还是去菜市场买菜回来自己做一顿吧。
孟珊如此想着,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其实这条街里就有小规模的蔬菜水果铺,但孟珊总是去一公里外的菜市场买菜,因为她觉得,这条街上连蔬菜都沾染了阴气,人吃多了沾着阴气的蔬菜,说不定会患上怪病。
此时是午后,但接连降了好几天温,天色灰败,像极了死人的脸。
孟珊快步朝菜市场走去,那里是这一片最有人气的地方。
红尘与江湖是真的火,就连菜市场都播放着剧中的主题曲。孟珊还没有看,请丧假之前听见女同事们聊过里面的角色,知道现在有个叫“湖影”的男明星特别火。
买了足够一人吃的菜和肉,孟珊想,反正丧假还有几天,没别的去处,不如在家里追剧。
父亲火化的第一晚,孟珊追剧追到半夜,起身上厕所时,突然感到心慌。
那种感觉令人毛骨悚然,就像有一双眼睛,在某个她看不到的地方阴森森地看着她。
她连忙转身,恐惧地环视着四周。
房子很旧,是过去她父母结婚时的婚房,墙壁多年没有粉刷过,泛黄泛黑,那些印子白天看上去只觉得脏,到了夜晚,就像墙后藏着什么东西,它们离墙越来越近,好似马上就要从墙里冲出来!
孟珊打了个寒战,再次走到门边,查看门锁有没有锁上——回家之后,这个动作她已经重复了不下三次。
经过客厅时,她心脏毫无征兆地一紧。
正站着的地方,一天之前还摆放着她父亲的遗体。
房间里很安静,但这种安静像是具备了形体,像一个不断迫近的鬼怪。她望向被风不断吹开的窗帘,在窗帘被掀到最大程度时,看到了一张撕裂的笑脸。
“啊!”她惊叫一声,腿一软,摔倒在地上。
风停下,窗帘坠了下去。
她在冷汗中剧烈发抖,不知过了多久才颤巍巍地站起来,缓慢地朝窗户走去。
这里是六楼,外面不可能有人。
颤抖的手指牵住窗帘,“唰”一声拉开,眼前只有静默的黑夜,以及对面那栋没有灯光的楼。
孟珊激烈跳动的心脏终于缓下一股劲,她坐在床边,想继续追剧,但恐惧如影随形,再吸引人的剧情也不再能吸引她。
做丧事生意的人,不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起来也不分白天黑夜,哪家死了人,哪里就有他们。
冬天,是一年四季里丧事生意最好的时候。
换季容易生病,现在大城市里虽然早就没了“冻死”这种说法,但事实上,很多老人都是因为寒冷引起的系列毛病,而在冬天去世。
以至于民间有种说法,叫老人熬过了冬天,就等于多活了一岁。
王红英一边开车一边打哈欠,就这一个晚上,她已经往“西月”殡仪馆送了八趟了。这活儿本来该她儿子干,前阵子邻居孟家死了人,也是她儿子运的遗体,孟家的丫头最后给了她一千多块钱,若不是在一个地儿住了这么多年,她才懒得接这统共才一千多块的生意。
钱难赚,屎难吃,王红英心里骂骂咧咧,但还是得去下一家拉遗体。
她儿子前天去医院做了个盲肠手术,往后这一个多月,都得她这个当妈的大半夜运遗体。
和死人打了半辈子交道,王红英一点儿不怕遗体。她这车就是为运遗体而改装的,后面空着,专门装遗体。
现在后面就摆着一具遗体,又是个老人——今天运的全是老人。
本来副驾上应该坐着老人的儿子,方便喊魂。
但这家的儿孙都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觉得坐了运遗体的车不吉利,让她独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他们开自己的车走。
王红英瞧不起这些人,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吓得猛踩一脚刹车。
待车停下,她慌张往后看,后面明明除了一具遗体,什么都没有。
但刚才在后视镜里,她看到了一个坐着的陌生人。
“又眼花了”王红英用力搓着脸,灌了口热茶。
做他们这种生意的,在后视镜里见到后面有人是常事,并非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长期疲劳加上警惕而产生的幻觉。
王红英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将车再次发动起来之前,她看了看记事本,送完这一趟,还有三家要去接。但她被吓了这一回,知道自己若是再开下去,恐怕得出事,只得打电话让做同样生意的人来接活。打算把这一单跑完,就回家睡觉去。
天蒙蒙亮,王红英开着空荡荡的车从殡仪馆离开。从殡仪馆到四站外的光丹路,其实有一条小路,只有住在附近的人才知道。
王红英一个转向,驶入小路里,脑子越来越沉,忽见一条野狗从旁边窜出,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因为疲惫,王红英的反应已经非常迟钝,这下更是准备不及,打着方向盘向斜前方的垃圾桶撞去。
“轰——”
乱放着的垃圾桶全被撞倒,潲水洒得到处都是。
背街里的垃圾桶脏得要命,王红英看着挡风玻璃上的垃圾,直接傻眼了。而更让她惊讶的是,最远的一个垃圾桶里,好像有一个人!
垃圾桶里怎么会有人?
垃圾桶横倒,那人的两条腿露在外面,似乎正在挣扎着往外爬。
王红英一下子想到,可能是个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流浪汉,刚才跑过去的那条狗,嘴里不就叼着食物吗?
“我不会是撞死人了吧?”王红英又急又怕,见周围没人,想把车子开走再说,但又一想,现场乱成这幅模样,警察肯定有办法发现撞人的是她的车,到时候她就成了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真倒霉!”王红英坐在车里想了半天,见那双腿一动不动,心中更加害怕,最后心一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你,你没事吧?”王红英蹲在垃圾桶边,扯了扯对方的小腿。
垃圾桶里的人全无反应。
“完了,真死了!”王红英六神无主,哭了半天,拿起手机报警。
“喂,警察?我我撞死了一个人但我不是故意的,你你们来看看?”
刑侦局,重案组。
“北城分局刚接了一个案子,有人在风水巷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易飞将一个平板放在明恕面前,“你看看。”
垃圾桶里出现尸体,这种常见的案子几乎都是由分局自己解决,但现在是年底。每年年底时,警察们的压力就大,现在的要求是分局所有命案都必须汇总到刑侦局,重案组有权力和义务参与侦查。
“女尸?”明恕点开图片。
“现场已经侦查过了,报警者是个做丧事生意的中年人,她自称当时有狗冲出来,导致她撞向垃圾桶,发现垃圾桶里有人时,她还以为是自己撞死了人。”易飞说:“目前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法医初步检查,发现她的后脑有被钝器捶打的骨折伤,这很可能就是死亡原因。报警者当时看到的那条狗,嘴里叼着的并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尸体上的肉。流浪狗啃食尸体,在尸体上造成了很多影响判断的伤。”
明恕快速浏览图片。
分局传来的图片非常详尽,尸体下穿深蓝色的牛仔裤,鞋已经掉了,上穿鹅黄色薄毛衣,上面血迹斑斑。
因为没有衣物的遮挡,尸体的足部、双手、脖子、面部被严重啃咬,完全无法通过面容来识别身份。
明恕将面部的细节照放到最大,“确定这些全是被野狗啃出来的吗?”
易飞摇头,“分局还没有做完尸检,你觉得可能是人为造成?”
明恕站起来,“尸体我都还没看到,无法做出判断。走,去现场看看再说。”